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间:2019-04-24 点击:7620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6号)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自2018年12月21日起,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食用植物油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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