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食安科技 时间:2023-08-08 点击:8047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霍州市全家福购物超市销售的生姜,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绛县古绛镇壹家壹便利店销售的长豆角,其中噻虫嗪、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方山县安民蔬菜店销售的绿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太原市杏花岭区旭标蔬菜店销售的油菜(普通白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闻喜县万家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太原市小店区老薛菜店销售的胡芹,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同市云州区小付付蔬菜调料铺销售的黄瓜,其中乙螨唑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平遥县东外环李栋旺超市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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