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661-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调制肉制品(调理肉制品) 的专项卫生规范,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以全链路温度控制和过程化微生物防控为核心,全面规范了从原料到成品的生产全过程,填补了行业标准空白。
一、标准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
• 核心定位:在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基础上,针对调制肉制品的低温、非即食、冷链依赖特性,制定的专项、细化、可操作的卫生控制要求。
• 适用对象: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调制、冷却/冻结、包装而成,需冷藏(0~4℃)或冷冻(≤-18℃) 贮存运输的非即食肉制品(如调理牛排、腌制鸡块、预制肉串等)。
• 不适用:熟制即食肉制品、罐头、发酵肉制品等。
二、核心变化与亮点解读
1. 全链路温度精准控制(新增12项关键指标)
标准将温度作为第一控制要素,对生产全流程的环境温度与产品中心温度作出强制性规定,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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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 |
关键温度要求 |
控制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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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 |
产品中心温度≤4℃;流动水解冻水温≤21℃;静水解冻≤18℃;气流解冻≤18~21℃ |
禁止室温长时间解冻;不同原料不得同池解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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腌制/滚揉 |
环境温度≤4℃;滚揉后产品中心温度≤12℃;控制时间≤4h |
防止微生物快速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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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加工 |
中心温度达标(如72℃/15s);记录温度与时间 |
CCP关键控制点,彻底杀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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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 |
30分钟内中心温度降至≤4℃;环境0~4℃ |
快速冷却,控制李斯特菌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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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 |
产品中心温度≤-18℃;冻结环境≤-23℃ |
采用速冻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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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 |
内包装环境温度≤12℃ |
防止二次污染与温度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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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 |
冷藏0~4℃;冷冻≤-18℃ |
分区存放,温湿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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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
冷藏全程0~4℃;冷冻≤-18℃;厢体预冷至≤10℃再装货 |
全程冷链,超温报警并记录 |
2. 微生物防控:从“抽检”到“过程监控”
标准首次将过程微生物监控制度化,附录A提供详细指南,要求企业建立主动、动态、分级的监控体系。
• 监控重点区域:食品接触表面、人员手部/手套、低温车间排水设施(李斯特菌高风险)、生产线末端待包装产品。
• 监控频次(分级):
○ 高风险区(手部、排水口、食品接触面):每周至少1次,旺季/人员流动大时每日1次。
○ 常规区(设备外表面、环境空气):每月至少1次。
○ 异常触发:微生物超标、设备故障时,立即启动专项全环节监控。
• 监控指标:常规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冷藏产品必须监控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含生配料产品加测沙门氏菌。
• 企业内控要求:鼓励制定严于国标的内部限值(如食品接触面菌落总数≤10 CFU/cm²),并定期验证更新。
3. 原料与添加剂:溯源与合规双严
• 原料验收:畜禽肉需附检疫合格证明,猪肉需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肉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建立供应商审核与追溯制度。
• 添加剂管理:严格遵循GB 2760;复配添加剂需建立称量复核制度,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4. 厂房布局与硬件:专业化分区
• 要求按工艺流程设置独立功能间:解冻、分割、腌制、成型、热加工、冷却、冻结、内/外包装、冷库等。
• 强调物理隔离:原料入口与成品出口分开;生熟区域、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内/外包装物料专库存放。
5. 管理体系:强制接轨HACCP
• 明确鼓励并实质要求企业建立HACCP体系,识别并控制关键控制点(CCP)(如热加工、冷却、冷链环节)。
• 针对熏制、煎炸等工艺,要求控制苯并芘、杂环胺等化学污染物。
三、实施要点与企业应对建议
1. 立即开展对标自查:重点核查温度控制设备(温度计、冷链记录仪)的校准与有效性;微生物监控方案的建立与执行;HACCP计划的完善。
2. 硬件升级:增设或改造快速冷却设备、速冻库、独立低温腌制间;完善排水系统与清洁消毒设施。
3. 人员培训:强化温度控制意识与微生物防控操作规范,确保全员掌握标准要求。
4. 记录管理:完善温度、时间、监控、清洗消毒等全过程记录,确保可追溯。
四、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GB 14881:通用基础,本标准为其在调制肉制品领域的专项细化。
• GB 2707:鲜冻畜禽肉原料标准,为本标准的原料合规依据。
• GB 31646:速冻食品卫生规范,与本标准在冷冻环节要求相互衔接。
GB 31661-2025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调制肉制品行业进入标准化、精细化、过程化监管的新阶段,对保障冷链食品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GB 31661-2025 调制肉制品生产关键控制点(CCP)自查清单
适用范围:调制肉制品(非即食)生产企业
核心原则:聚焦温度控制与微生物防控,覆盖全生产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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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序 |
关键控制点 (CCP) |
强制性标准要求 |
监控方法 |
纠偏措施 |
记录表单 |
自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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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料接收 |
原料检疫与温度 |
1. 附检疫合格证明;2. 冷冻肉中心温≤-18℃,冷藏肉≤4℃ |
1. 查验单证;2. 测温计抽检中心温度 |
1. 单证不全拒收;2. 温度超标隔离并评估 |
原料验收记录、温度记录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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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料解冻 |
解冻方式与温度 |
1. 中心温≤4℃;2. 流水温≤21℃,静水温≤18℃ |
1. 实时监控水温;2. 定时测产品中心温 |
1. 停止解冻;2. 调整水温或延长时间 |
解冻工序监控记录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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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腌制/滚揉 |
环境与产品温度 |
1. 环境温≤4℃;2. 滚揉后中心温≤12℃,时长≤4h |
1. 车间温湿度计实时显示;2. 每批次测产品温度 |
1. 暂停生产;2. 启动车间制冷或分批滚揉 |
腌制/滚揉工序记录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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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热加工(若有) |
中心温度与时间 |
中心温达标(如72℃/15s),具体按工艺要求 |
1. 热电偶测温;2. 自动记录仪连续记录 |
1. 隔离不合格品;2. 调整工艺参数,重新加工 |
热加工关键控制点记录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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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快速冷却 |
冷却速率与终点 |
30分钟内中心温降至≤4℃,环境0~4℃ |
1. 计时监控;2. 测冷却前后中心温 |
1. 排查冷却设备故障;2. 不合格品不得进入下工序 |
冷却工序监控记录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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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成型/内包 |
包装环境温度 |
内包装环境温≤12℃ |
车间温度实时监控与记录 |
1. 暂停包装;2. 检修空调系统 |
包装车间温湿度记录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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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冻结(若有) |
冻结速率与温度 |
1. 中心温≤-18℃;2. 冻结环境≤-23℃ |
1. 库温实时监控;2. 测冻结后中心温 |
1. 延长冻结时间;2. 检修速冻设备 |
冻结工序记录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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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冷链贮存 |
库温与分区 |
1. 冷藏0~4℃,冷冻≤-18℃;2. 生熟、原料成品分区 |
1. 冷库温度自动记录(每30分钟一次);2. 现场核查分区标识 |
1. 转移产品至合格冷库;2. 检修制冷设备 |
冷库温度记录、库存台账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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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冷链运输 |
运输温度与预冷 |
1. 冷藏0~4℃,冷冻≤-18℃;2. 厢体预冷至≤10℃再装货 |
1. 车载温湿度记录仪;2. 装货前测温 |
1. 暂停装货,完成预冷;2. 超温运输产品隔离评估 |
运输温度记录、车辆点检表 |
□合格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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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过程卫生 |
微生物监控 |
1. 高风险区(手部、排水口)每周≥1次;2. 冷藏产品必查李斯特菌 |
1. 第三方检测;2. 企业实验室快速检测 |
1. 立即停产消毒;2. 追溯上批次产品 |
环境微生物检测报告、消毒记录 |
□合格 □整改 |
使用说明与实施建议
• CCP判定依据:本表严格对应标准中**“应”**字条款,特别是涉及温度控制和微生物的核心要求,均为HACCP体系的核心控制点。
• 记录表单落地:建议将“记录表单”列中的名称作为企业SOP文件名称,结合你现有的网站后台系统,可开发电子记录模块,实现温度数据自动上传,减少人工记录误差。
• 自查频率:
• 日常监控:每班次由操作工填写,班组长复核(如温度记录)。
• 专项自查:每周由品控部对全表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关注“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
○ 迎检准备:将本表打印并附在HACCP手册后,作为现场检查的快速核对清单。
○ 与GB 14881的衔接:本表已包含GB 14881-2025在调制肉制品领域的特殊要求,可直接作为企业卫生规范的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