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德清县武康街道新发地农贸市场沈明明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永旺农贸综合市场华哥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吉县递铺街道雾山寺村农贸市场汪天荣摊位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象山县丹西街道蓬莱菜场内个体工商户雷三河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嵊州市小东水产直销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杭州市小河农贸市场蒋爱林食品店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拱墅木兰副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康市阿庆嫂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为松阳县美莲粮油店销售的标称松阳县老苏黄米粿加工厂生产的水磨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湖州、绍兴、金华、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