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10批次不合格食品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占六成
2022-10-11
食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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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食品抽检情况,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等26类食品460批次样品中,有10批次检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占六成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六成。其中,有3批次牛蛙、鲫鱼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蛙类专项抽检发现杭州鑫沣源水产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松阳县富利达水产养殖经营部销售的鲫鱼、蛙类专项抽检发现绍兴市越城区沪小二餐饮店购进的牛蛙。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蛙类专项抽检发现衢州龙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杨有根摊位销售的石蛙;青田县鹤城街道中心菜市场胡允彬摊位销售的鲫鱼。
 
   
  另外,还有1批次为:龙泉市显文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批次饮用水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饮用水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海宁市海昌东合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德清龙吟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商场销售的标称宁波市胖子海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子紫菜;瑞安市喜鹊批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姜;瑞安市快乐购超市销售的生姜,均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