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临汾市尧都区海燕水产店销售的淡水鱼(活黄鳝),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太原市尖草坪区杨凤英调味店销售的姜中的噻虫胺、韭菜中的甲拌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临汾市尧都区瑞钰鲜鱼店销售的淡水鱼(活鲈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太原市小店区红玉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长治市佳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瓜,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同市新荣区亿源水果店销售的梨,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太原市杏花岭区捷龙便利店销售的辣椒(螺丝椒),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左云县新照壁水产蔬菜门市部销售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
长治市潞城区客都超市天脊店销售的尖椒,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新绛县商贸城永朋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闻喜县新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楂片,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万荣县城镇香江好又多商超销售的、标称山西金扢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荞麦粉碗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食品伙伴网